警供稱被告被捕時「個身左右搖擺」惟影片拍不到
資料出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914/VG2YTGZ7TBHSTOPNEE24VUAIM4/
https://lihkg.com/thread/2201882/page/1
去年10月30日警⽅大興行動基地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大批居民和⽰威者聚集附近抗議,警方同晚作出驅散並截停23歲男侍應,在其身上搜到雷射筆。侍應今就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受審。制服被告的警員供稱,當時從後截停被告,被告掙扎及糾纏。然而辯方播出影片,顯示被告與警員當日是面對面接觸,被告沒有掙扎,警員看畢片段後指:「被告個身左右搖擺」,惟他同意影片拍不到被告身體左右擺動。
侍應陳戩曄否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承認未應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
事發時為機動部隊X1小隊指揮官得莫咏霖(譯音)供稱,當晚她與同袍抵達良德街設立防線,當時已有200名示威者聚集,路面則有鐵欄、雪糕筒等雜物堵路,更有三至四人用雷射筆照向警方防線,雙方相距80米。她在38分鐘內五度警告示威者,指他們或會破壞社會安寧,著他們離開,又吩咐傳令員舉起藍旗,惟示威者沒有離開,她遂下令同袍驅散。
負責截停及拘捕被告的警員陳樂謙(譯音)供稱,他從防線追向示威者,見被告身處當群人中,他鎖定被告身份,再追60米後從後捉被告的手及扯被告衣服,同時向被告稱以非法集結罪將他拘捕,但被告不理會他,仍有掙扎,終在另一名警長協助下將被告制服在地,帶上膠索帶。
陳對被告搜身,搜出口罩、手套及雷射筆,他向被告索取身份證,被告稱身份證遺漏在家。
辯方盤問陳時播出一段從Twitter 找到的影片,拍到警方追捕示威者,以及陳截停被告的情況。被告當時身穿黑外套及黑長褲,被截停後向陳稱:「喂,街坊喎!咩事依家!」
辯方指,從影片可見,陳並非從後截停被告,而是與被告迎面接觸,陳回答是;但當辯方再指被告與陳當時是正面對正面接觸,陳則答是「側面」。
辯方指,被告被截停後沒有再向前跑,亦沒有逃走,陳答「呢一刻冇」及「呢刻唔係」。至於影片拍不到被告與陳互有拉扯及糾纏,陳想了數秒才稱「被告個身左右搖擺」,惟陳同意影片拍不到被告身體左右擺動。
辯方直指其他警員制服另一人士,陳跑過時低頭望,再抬頭向前追時才碰到被告,陳答不同意。辯方更指陳稱鎖定被告身份、追捕及截停被告等過程都是謊話,陳一一否認。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被告兩罪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明天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TMCC6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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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30日警⽅大興行動基地疑有不明氣體洩漏,大批居民和⽰威者聚集附近抗議,警方同晚作出驅散並截停23歲男侍應,在其身上搜到雷射筆。侍應今就參與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受審。制服被告的警員供稱,當時從後截停被告,被告掙扎及糾纏。然而辯方播出影片,顯示被告與警員當日是面對面接觸,被告沒有掙扎,警員看畢片段後指:「被告個身左右搖擺」,惟他同意影片拍不到被告身體左右擺動。
侍應陳戩曄否認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另承認未應在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
事發時為機動部隊X1小隊指揮官得莫咏霖(譯音)供稱,當晚她與同袍抵達良德街設立防線,當時已有200名示威者聚集,路面則有鐵欄、雪糕筒等雜物堵路,更有三至四人用雷射筆照向警方防線,雙方相距80米。她在38分鐘內五度警告示威者,指他們或會破壞社會安寧,著他們離開,又吩咐傳令員舉起藍旗,惟示威者沒有離開,她遂下令同袍驅散。
負責截停及拘捕被告的警員陳樂謙(譯音)供稱,他從防線追向示威者,見被告身處當群人中,他鎖定被告身份,再追60米後從後捉被告的手及扯被告衣服,同時向被告稱以非法集結罪將他拘捕,但被告不理會他,仍有掙扎,終在另一名警長協助下將被告制服在地,帶上膠索帶。
陳對被告搜身,搜出口罩、手套及雷射筆,他向被告索取身份證,被告稱身份證遺漏在家。
辯方盤問陳時播出一段從Twitter 找到的影片,拍到警方追捕示威者,以及陳截停被告的情況。被告當時身穿黑外套及黑長褲,被截停後向陳稱:「喂,街坊喎!咩事依家!」
辯方指,從影片可見,陳並非從後截停被告,而是與被告迎面接觸,陳回答是;但當辯方再指被告與陳當時是正面對正面接觸,陳則答是「側面」。
辯方指,被告被截停後沒有再向前跑,亦沒有逃走,陳答「呢一刻冇」及「呢刻唔係」。至於影片拍不到被告與陳互有拉扯及糾纏,陳想了數秒才稱「被告個身左右搖擺」,惟陳同意影片拍不到被告身體左右擺動。
辯方直指其他警員制服另一人士,陳跑過時低頭望,再抬頭向前追時才碰到被告,陳答不同意。辯方更指陳稱鎖定被告身份、追捕及截停被告等過程都是謊話,陳一一否認。
裁判官王證瑜裁定被告兩罪表證成立,被告不作供,明天結案陳詞。
【案件編號:TMCC6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