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被指拒離防線阻警推進 前線警承認同袍自行收慢腳步
資料出處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709/AUO7I3A4MXNF5QI6Q7X5NNXX4Y/
https://lihkg.com/thread/2101215/page/1
去年8月3日網民發起旺角大遊行,當晚至翌日凌晨,有數十名市民包圍旺角警署,防暴警持盾推進欲驅散人群,身處防線前的廚師被指拒絕按指示離開,阻慢推進,被捕後疑被搜出袋中有刀。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當時在防線最前排的警員供稱,被告當日明言「唔X走」,並且放慢腳步,令他及身旁兩名同袍跟不上推進步伐。惟當控方要求他澄清被告如何能以一人阻三人時,警員承認同袍是自己收慢腳步、而非遭被告阻擋去路。被告劉偉麟(31歲)否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阻礙公職人員警員18205執行公職,以及管有鎅刀及三刃摺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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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受阻的警員18205供稱,當晚警署外有人非法集結、堵路及使用雷射筆,他奉命與隊員沿太子道西天橋底向大角嘴方向推進。他與另外七名同袍身處防線最前排,手持長盾。
他續指,推進至與被告相距10米時,警告前方所有人已離開,惟被告沒理會,更先後回答「唔走」及「唔X走」,並且刻意放慢腳步。警員稱無法越過他,「我往左移,佢就往左移,我向右移,佢又向右移」。他形容被告阻礙推進,「阻得嚟仲前進到,不過好慢」,令他和身旁左右兩名防暴警落後其他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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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口供稱被告不斷掙扎 警方及傳媒片段卻見被告無反抗 警辯稱:可能我誤會咗
主控官要求警員澄清,被告一個人如何能阻礙三個人前進,此時警員指是同袍收慢腳步。控方問,能否指同袍收慢腳步並非因被告頂住去路而做成,警員同意謂:「可以咁講。」警員續指,被告阻礙他推進,令他持盾牌要用比平時花費更大的力氣。
警員又指,被告有步行,但速度慢,背部曾接觸並「頂住」他與同袍的盾牌,他要向前推被告,示意他行快一點。辯方盤問警員時指出,被告從頭到尾都是跟從警員指示離開,警員庭上表示不同意。辯方又指被告步行方向與推進方向相同,「根本佢已經行緊」,警方再推被告是毫無必要,警員對此則表同意。
另外,警方及傳媒片段顯示被告遭制服後並無反抗或掙扎,惟警員在事後口供紙上稱被告「不斷掙扎」。辯方就此質問警員,警員承認當時看不到被告掙扎,但因現場環境混亂,以為被告有掙扎,「可能我誤會咗」,但否認作出虛假陳述。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20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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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3日網民發起旺角大遊行,當晚至翌日凌晨,有數十名市民包圍旺角警署,防暴警持盾推進欲驅散人群,身處防線前的廚師被指拒絕按指示離開,阻慢推進,被捕後疑被搜出袋中有刀。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當時在防線最前排的警員供稱,被告當日明言「唔X走」,並且放慢腳步,令他及身旁兩名同袍跟不上推進步伐。惟當控方要求他澄清被告如何能以一人阻三人時,警員承認同袍是自己收慢腳步、而非遭被告阻擋去路。被告劉偉麟(31歲)否認阻礙公職人員及《公安條例》下的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兩罪。控罪指他於去年8月4日在旺角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阻礙公職人員警員18205執行公職,以及管有鎅刀及三刃摺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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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受阻的警員18205供稱,當晚警署外有人非法集結、堵路及使用雷射筆,他奉命與隊員沿太子道西天橋底向大角嘴方向推進。他與另外七名同袍身處防線最前排,手持長盾。
他續指,推進至與被告相距10米時,警告前方所有人已離開,惟被告沒理會,更先後回答「唔走」及「唔X走」,並且刻意放慢腳步。警員稱無法越過他,「我往左移,佢就往左移,我向右移,佢又向右移」。他形容被告阻礙推進,「阻得嚟仲前進到,不過好慢」,令他和身旁左右兩名防暴警落後其他同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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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口供稱被告不斷掙扎 警方及傳媒片段卻見被告無反抗 警辯稱:可能我誤會咗
主控官要求警員澄清,被告一個人如何能阻礙三個人前進,此時警員指是同袍收慢腳步。控方問,能否指同袍收慢腳步並非因被告頂住去路而做成,警員同意謂:「可以咁講。」警員續指,被告阻礙他推進,令他持盾牌要用比平時花費更大的力氣。
警員又指,被告有步行,但速度慢,背部曾接觸並「頂住」他與同袍的盾牌,他要向前推被告,示意他行快一點。辯方盤問警員時指出,被告從頭到尾都是跟從警員指示離開,警員庭上表示不同意。辯方又指被告步行方向與推進方向相同,「根本佢已經行緊」,警方再推被告是毫無必要,警員對此則表同意。
另外,警方及傳媒片段顯示被告遭制服後並無反抗或掙扎,惟警員在事後口供紙上稱被告「不斷掙扎」。辯方就此質問警員,警員承認當時看不到被告掙扎,但因現場環境混亂,以為被告有掙扎,「可能我誤會咗」,但否認作出虛假陳述。聆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206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