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四生涉貼文宣被控 控方要求宵禁兼禁足 官:本末倒置違反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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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00601/VSF5FYWU7Z3ZP3XOK7SLWOOAAE/
16歲中四男生涉於昨日在沙田某隧道噴膠貼文宣,被控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今遭押解上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不反對案件押後期間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頒下宵禁令及禁足令等嚴格的擔保條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認為控方此舉形同將擔保條件作為懲罰或令被告造成負擔,違反法律原則,相關要求實屬本末倒置,最終未有批准控方申請。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在指定地點居住,並且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
16歲許姓被告被控於今年5月31日在沙田車公廟路及翠田街交界的一條行人隧道內,損壞特區政府的一幅牆壁。另外,被告涉管有兩罐噴霧膠、一把剪刀、一對護目鏡及一對手套,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控方的案情提到,被告在警誡下稱:「出嚟貼文宣發洩下,畀次機會我。」
控方今申請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提出被告須守宵禁及禁足令作為保釋條件。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聞言表示,假若被告曾有違反擔保條件的紀錄、或控方認為要防止一名有前科的被告於擔保期間再犯事,控方才會向法庭申請嚴格擔保條件。鄧官質疑控方是否需要對一名未曾犯事的16歲學生施加如此嚴格的擔保條件。
鄧官又在閱畢控方案情後,問控方所謂的刑事毀壞案件中,被告可有造成牆磚脫甩或毀爛、而噴膠又是否可以用天拿水或其他替代物擦掉。控方回應指,現階段未能提供資料,只知需要2,000元修補費用。鄧官聽畢嘆氣搖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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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中四男生涉於昨日在沙田某隧道噴膠貼文宣,被控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兩罪,今遭押解上沙田裁判法院提訊。控方不反對案件押後期間被告保釋,但要求法庭頒下宵禁令及禁足令等嚴格的擔保條件。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認為控方此舉形同將擔保條件作為懲罰或令被告造成負擔,違反法律原則,相關要求實屬本末倒置,最終未有批准控方申請。被告獲准以2,000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在指定地點居住,並且每周向警署報到一次。
16歲許姓被告被控於今年5月31日在沙田車公廟路及翠田街交界的一條行人隧道內,損壞特區政府的一幅牆壁。另外,被告涉管有兩罐噴霧膠、一把剪刀、一對護目鏡及一對手套,被控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控方的案情提到,被告在警誡下稱:「出嚟貼文宣發洩下,畀次機會我。」
控方今申請案件押後至下月27日,讓警方作進一步調查,並提出被告須守宵禁及禁足令作為保釋條件。
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聞言表示,假若被告曾有違反擔保條件的紀錄、或控方認為要防止一名有前科的被告於擔保期間再犯事,控方才會向法庭申請嚴格擔保條件。鄧官質疑控方是否需要對一名未曾犯事的16歲學生施加如此嚴格的擔保條件。
鄧官又在閱畢控方案情後,問控方所謂的刑事毀壞案件中,被告可有造成牆磚脫甩或毀爛、而噴膠又是否可以用天拿水或其他替代物擦掉。控方回應指,現階段未能提供資料,只知需要2,000元修補費用。鄧官聽畢嘆氣搖頭。